立場新聞案|調查具煽動意圖文章作者? 李桂華:視乎有否煽動意圖去做

政治

撰文: 區綽彥

發布時間: 2024/08/29 17:57

最後更新: 13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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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華今日就《立場新聞》案裁決晤傳媒。(資料圖片)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涉發表17篇文章以宣揚非法理念,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法官於今午(28日)於區域法院裁定3名被告罪成。法官郭偉健裁定,涉案17篇文章中,有11篇具煽動意圖,包括何桂藍的專訪、以及陳沛敏、區家麟等人撰寫的博客文章。

被問到警方會否對撰寫文章的作者或記者進行調查或進一步行動,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有關的作者及負責撰寫人士,「會睇睇一樣嘢,究竟有否煽動意圖去做這件事」,如果有的話,會與律政司商討進行檢控。

李桂華今日就裁決晤傳媒表示,控方在57日審訊中,展露不同證據,看到三名被告,透過報道博客專訪,發放煽動性文章內容,包括污蔑國安法及執法行動,煽動、散播分裂國家訊息等。他指,法官在判詞,講得很清楚,控罪合憲,每一個被告在犯案時有煽動意圖存在,2021年12月29日採取行動時,有人不分青紅皂白批評警方打壓新聞自由,法官判詞明執法有必要。

「屠龍小隊」等人涉計劃在2019年12月8日於民陣遊行路線放置炸彈殺警案,陪審團今(29日)裁定6人反恐罪及串謀謀殺等罪不成立,僅賴振邦1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成立。被問到如何看裁決,李桂華指,作為執法者不便評論。但他強調,案件嚴重,有真槍甚至長槍,有炸藥,會造成很大死傷,有非常完整計劃,早前有7位被告認罪,警方非常著重這類案件,保障香港人身和財產安全,若大眾見到類消息,請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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